首     页 | 人防简介 | 政务公开 | 办事指南 | 人防业务 | 人防知识 | 军事博览

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化,国际形势如何发展,世界局势总体是朝着和平的方向发展。由于人类的自然本性和新世纪人类社会的精神追求和物质取向,全世界各族人民只会崇尚和追求更加健康高尚的精神生活和丰富的物质生活,追求在安宁的社会环境下快乐地享受美好的新生活,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和平与发展将仍然是时代发展的两大主题。然而,在和平的大环境下,由于各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各种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正所谓只要人类存在,战争就必然存在,需要国民在和平时期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思想,保持和增强忧患意识。从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军事发展的趋势看,人防部门体制必然要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向着防空防灾一体化体制发展。人民防空作为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支战时防空、平时防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既然它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象重视和抓好国防建设一样重视和抓好人民防空建设,而宣传教育工作是人民防空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具有经常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自上而下地予以重视,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通力合作,并把它放在重要位置,切实重在平时,抓在平时,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对在新时期如何抓好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本文谈几点肤浅看法。

一、理顺宣传教育体系,合力抓好“两防”一体化宣传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要把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纳入国防教育体系,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普法教育规划;要认真研究新时期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要重视和加强在校中小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军队和地方的高等、中等院校要增加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事实上该《决定》在贯彻落实时,没有真正很好地得到落实,仅仅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工作任务形式走过场似地在中小学中加以安排,稍重视的在高等、中等院校和党校开展了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大多数都没有普及开展,人防宣传工作仅停止于安排或交给学校了之。问题根结在于《决定》没有强制性,只是提出工作要求,对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强制性要求。要确保《决定》精神落到实处,很好地普及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人防知识宣传教育的经常性、长期性,增强全民的人民防空意识,解决的办法首先是理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体系。这需要国家人防办会同国家教育部、司法部协商并形成一个带有强制性,把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列入教育教学内容和普法宣传内容的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下发到省级人民政府,自上而下逐级发到县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司法部门,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局面,最后形成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为主,国教办、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为辅,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在规范性文件中对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明确的教学比例任务,提出带有强制性的工作要求,引起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抓好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宣传教育开展。理顺教育体系的目的是克服和解决:教育部门不重视防空防灾知识教育训练;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开展防空防灾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障碍多;教育重形式,轻落实,停留于安排部署;多家有责任而一家也不抓落实等问题。为开展防空防灾知识宣传和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疏通渠道。

二、增强组织后盾力量,保障宣传教育经常化和制度化落实

根据国际国内局势的总体发展趋势,为顺应社会发展需要,人防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必将转为“两防”一体化。就目前我国体制现状,存在着领导看政策、干部看领导、下级看上级、群众看干部和工作重形式,轻落实的问题,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开展好一项工作的根本前提和坚强后盾。所以,一项工作成效的好与否,跟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的工作,职能部门就认真开展,狠抓工作落实,反之,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降低,工作漂浮,走过场,满足于形式,不在乎成效好差。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国防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全民性教育行为,更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防空防灾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警钟常鸣的忧患意识。从战时防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考虑,重视和支持人防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从平时防范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考虑,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发扬汶川大地震中开展防灾知识教育训练学校的经验,吸取没有开展防灾知识教育训练学校的惨痛教训,积极抓好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从党委政府角度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决策,积极指导和督促检查,从组织力量和领导力度当好“两防”宣传教育的坚强后盾,确保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长期化,并取得实效。只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给予积极支持,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并以自身的形象影响和带动各级干部群众自觉加入到防空防灾宣传教育之中,带动全民参与,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才真正变为全民的自觉行动,才能营造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才能自觉接受宣传教育和主动学习防空防灾知识。领导重视和支持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也体现出各级党委、政府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关心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执政理念。

三、拓展宣传教育途径,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氛围

既然我国人防体制必将改革转变为“两防”一体化,并且国家人防办已在部分发达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以及部分条件成熟的中等城市进行体制改革,试行“两防”一体化体制,并取得初步成效。实行“两防”一体化的城市和地区人防部门,积极探索开展“两防”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途径,并已经取得基本成功经验。国家人防办应当适时归纳总结出已经实行“两防”一体化体制的人防部门开展“两防”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形成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的“两防”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在全国人防重点城市普及推广。

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是一项关乎全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惠民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开展“两防”宣传教育,应划分层次和宣传对象,对领导干部和房地产开发商应着重宣传《人民防空法》、国家有关人防政策、决定和配套法律法规以及人民防空的重要性,提高领导干部和房地产开发商对人民防空的思想认识,增强人民防空意识和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自觉性,提高战时城市防护能力;对不同层次的在学校学生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应着重开展防空防灾常识宣传教育,在增强人民防空意识的同时,提高学生和广大干部群众在遭受自然灾害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宣传教育对象主要应以人员较为集中的学校、医院、社会福利事业和重要经济目标等单位。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通信网络、课堂教学、学习培训和宣传橱窗等途径,向广大领导干部、人民群众、学生、工人等社会各界人员宣传防空防灾知识,尽可能地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营造人人受教育、人人知晓防空防灾常识的浓厚氛围,着力增强全民人民防空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和在灾害中自救互救能力。

四、健全宣传教育机制,确保“两防”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无论是人防体制还是民防体制,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贯彻“以民为主,重在平时”的指导思想,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增强全民的人民防空意识和防范自然灾害意识,提高战时防护能力和平时在遭受自然灾害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将各种灾害对人民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而要实现这一宣传教育目的,在规范体制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机制。国家人防办应制定出台人防部门开展“两防”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包括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奖惩措施等激励机制。同时,应会同国家教育部协商,在教育绩效考核中将开展“两防”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列入检查考核内容。并在相关政策中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或规定,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逐级落实把开展“两防”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列入教育绩效检查考核内容。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奖惩措施,使工作压力变工作动力,增强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心,督促工作落实,确保“两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中或今后开展“两防”宣传教育时,由于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作为防护重点的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还相当薄弱,甚至几乎没有开展。如果条件成熟,国家人防办也应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会同各类重要经济目标上级部门联合要求下级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自上而下地规范体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人防部门作为“两防”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就有开展工作的政策依据,组织检查考评工作就有参考依据,为人防部门同相关部门协商工作时排除障碍,保障工作渠道畅通。

五、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真实性和针对性

国家人防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防宣传教育要面向全社会,抓住重点,瞄准难点,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近年来,各级人防部门着眼人防应急准备需要,认真贯彻将人防宣传教育纳入国防教育的决定和要求,在传统宣传教育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出许多开展人防宣传教育的新模式和宣传教育新方法,有的人防部门探索出并开展了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高校、进企业、进社区“四进”教育方式。在体制即将改革之际或改革为民防体制以后,宣传教育内容必然增加防灾知识,转变为“两防”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内容将涉及空袭、火灾、水灾、地震或人为事故等多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在体制改革后,也必将调整灾害事故的管理职能部门,理顺民防主管部门内部和外部的工作关系。作为民防部门,就理所当然地承担起“两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任务,在宣传手段、方式、方法和宣传形式上需要创新,在新的形势下探索出富有新时期特点的宣传教育新方法、新模式。在开展“两防”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坚持“四个结合”:即坚持防空教育与防灾教育相结合、理论传授与防护技能训练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室外实践相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除了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授课、报刊杂志报道等传统宣传教育形式外,还要采取“两防”知识讲座、有奖征文、知识竞赛、文艺晚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尽可能地采取一些干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开展“两防”知识宣传教育,如图文并茂的图片展、参观践学、技能演练等,还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载体和新闻媒介开展“两防”宣传教育工作,如在电视广播开辟人防知识宣传栏目,在互联网上开辟人防知识宣传专栏等。在开展“两防”知识宣传教育时,一定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要求,注重把理论引导与实事求是联系起来,切勿空洞乏味,引起干部群众的无所谓心理甚至逆反心理。“两防”宣传教育工作,一定要在宣传教育手段、宣传教育方法上下功夫,宣传对象要有的放矢,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的基础上,要分层次、有重点的进行宣传教育,力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真实性和针对性,确保“两防”知识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实现增强全民人民防空意识和提高全民防患灾害能力的宣传教育目的。

 

 

Copyright ?2006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版权所有
TEL: 0871-5176658-3042 ADD:云南省昆明市圆通街连云巷22号
《云南人防》编辑部
Tel: 5176658-3018 E_Mail: ynrfbjb@ynrf.gov.cn
滇ICP备05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