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云南省人防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07年3月5日,以省政协副主席和占钧为联系领导,云南师范大学纪委书记白云祥为组长的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考核。
省人防办党组书记孙汝继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主要问题、2007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打算三个方面汇报了省人防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考核组提出了两点合理化建议。
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认为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在机构不健全的情况下,仍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是显著的。
(省人防办 唐前刚)
省人防办孙汝继主任到红河州、大理州、保山市检查工作
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结束后,3月19日至3月28日省办孙汝继主任到红河州、大理州、保山市检查各州市落实会议情况。孙主任分别参加了各州市的工作会议,就人防信息化建设、人防队伍建设、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新时期人防建设做了明确指示:“要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知法、懂法、守法、会用法的人防队伍,能够在信息化条件下,按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人防所担负的任务,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确实掌握信息主动权和决胜权”。
在大理州检查工作期间,孙主任在李副州长和政府副秘书长及州办领导的陪同下,对州域国家级、省级重点防空城市进行了调研,对人防隐蔽工程的管护提出了要求,并就省人防办计划在大理进行一次防空演练和州领导交换了意见。
(省人防办 颜 勇)
全省人防系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在玉溪举办
为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好人民防空执法工作,保障和促进人民防空事业健康发展,4月11日至12日,全省人防系统在玉溪市举办由14个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和12个省级人防重点县共64人参加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省人防办孙汝继主任、玉溪市明正彬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人防办王建勋副主任作开训动员。
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胡江天副处长以讲座的形式,结合人防行政执法实际,讲授《行政许可法》》和《行政执法实务》法律知识。旨在进一步深入学习理解和把握《行政许可法》条款和精神,增强人防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知法、懂法、用法的明白人,按照“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职责统一”的要求,开展好人民防空执法工作,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防止和杜绝各类违法行为发生,全面推进全省人防法制化建设。
(玉溪市人防办 乐士发 李新华)
省人防办派员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人防办党组积极响应省委决定,从办机关选派了一名政治素质好、有一组织协调能力、作风踏实、身体健康的党员干部参加新农村工作队。下派新农村工作队,对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将起到积极作用。
(省人防办 杜开会)
省人防办领导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正当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精神之际,3月19日至23日,省人防办孙汝继主任一行3人到大理州检查指导工作。在大理州人民政府李红卫副州长、杨毅平副秘书长和州人防办公室鲁华中主任、王庆华副主任等人员的陪同下,检查了大理州01人防指挥工程、大理州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大理市指挥工程维护改造情况,先后到鹤庆县、洱源县、南涧县、弥渡县对早期人员隐蔽工程进行了调研,并听取了各县政府领导的人防工作汇报。
在检查四个县人员隐蔽工程,听取县领导工作汇报后,孙主任对各县的人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鹤庆、洱源、南涧、弥渡各县领导高度重视,有人防机构、有人防工作人员、有人防工作制度、有人防工作场所,在州人防办的指导下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他强调指出,县委、政府和武装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防工作的领导;人防部门要主动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支持,要协调好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同规划建设部门的关系;人防人员要加强人防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建设人防。各县要根据县级人防工作的特点和本县的实际情况,要重点抓好人防宣传教育,让社会了解人防、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参与人防;要加强对现有人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现有防空警报设施要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做到一声令下拉得响,达到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要求;对早期人员隐蔽工程,该报废的按程序报批,该保留的进一步摸清、掌握情况,做好维护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机构、人员,建设稳定的队伍,扎扎实实做好人防工作。
(大理州人防办 鲁华中 李爱祥)
红河州人防办对县市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近期,红河州人防办组织工作组对全州十个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征收、管理使用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情况作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红河州十个人防重点城市在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中总的情况是比较好的,征收工作正逐步向法制化迈进,管理使用也在逐步趋于规范,但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市在易地建设费征收中存在减收现象;变相地用易地建设费抵扣政府欠款;有少数县将收取的易地建设费用于支付绿化、城区截污管改造及青苗补助等非人防建设支出费用;个别县将收取的易地建设费按比例划拨部分给县人防办外,其余部分则用于平衡当地财政预算;个别县政府把易地建设费用于非人防的业务建设中去,而正常的人防建设项目需要的经费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上述存在问题,已引起省、州领导的重视,红河州人防办下决心纠正这些问题,主要措施是:加大对各县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适时申请州审计部门对县市征收、管理使用易地建设费的账目进行专项审计;对通过检查和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相关规定报相关部门作相应的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红河州人防办)
开远市第四次防空警报试鸣圆满成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红河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全州统一试鸣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的通知》要求,为检验开远市防空警报网络系统的灵敏性、可靠性和警报网络覆盖效果,确保防空警报战时拉得响,平时能够为城市各种应急救援提供警报信号,同时提高市民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能力,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开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07年4月13日下午3时整在市区组织第四次防空警报试鸣。为确保防空警报试鸣顺利进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请市人民政府于4月6日通过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大型电子屏幕以及《开远市讯》、开远电视台、开远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了《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组织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公告》,并向市级各部门、城区各医院、中小学校、汽车客运站以及驻开部队、省州属企业及时印发了市人民政府的《公告》,扩大社会宣传,避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二是及时与红河供电局开远供电有限公司协调,保证警报器电源的稳定提供;三是预先组织人员对防空警报网络系统的电路进行了维护和测试,明确各警报器设置单位的管理人员的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监控每台警报器的运转。
警报试鸣于4月13日下午3时整正式开始,3时12分在市区范围内同时结束。整个市区范围内的防空警报器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鸣响,警报鸣响率达100%,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5%。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社会秩序稳定,没有因警报试鸣引发任何意外事件。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各警报器设置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这次组织的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市民受到了一次很好的国防教育。
(开远市人防办 邹桂棠)
临沧市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防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2007年人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得以落实。临沧市人防办于3月15日组织全办人员深入学习省人防工作会议精神,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的目的。
一是专题向市委、市政府、军分区领导作了汇报;二是于4月上旬召开全市人防工作会议,把全市人防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增强做好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本级财政配套经费到位和省办下达的各项任务得以落实;四是做好4405工程内装修和设备安装的开工工作,确保装修质量;五是做好4405工程信息化建设方案设计工作,确保工程适应未来信息化要求。
(临沧市人防办 陈 洪)
临沧市人防系统三个集体和两人受市国动委表彰
临沧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县(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述职会议于3月26日在临沧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国动会议精神,总结全市国动委及人武部党委工作的成绩,对下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会议还表彰了“十五”期间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受表彰的10个先进单位和12个先进个人中,我市人防系统的镇康县人防办、耿马县人防办、双江县人防办被评为先进单位;市人防办主任付廷高、双江县人防办主任周家德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临沧国防动员委员会表彰奖励。
(临沧市人防办 陈 洪)
临沧市人民政府出台人防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
临沧市人防办自2002年单独设置以来,由于工作环境差,宣传工作滞后,在人防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了行政执法难、收费更难的被动局面。
为彻底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市人防办协调市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在省级以上防空重点城市规范区域内规范新建民用建筑人防行政审批程序的意见》,并联合行文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近日,经市人民政府政府研究同意,并以临政办发〔2007〕20号文批转执行。
该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解决了近五年来临沧市人防行政审批滞后、收费难的问题,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大量流失,同时,也为今后临沧人防行政审批工作顺利展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临沧市人防办 陈 洪)
沾益县人防办被评为“十五”时期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
沾益县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及党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人民防空建设各项工作,在人民防空动员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被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评为“十五时期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在2007年2月5日召开的中共沾益县委议军会议上,中共沾益县委书记、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 饶卫同志受曲靖市国动委委托,向沾益县人防办颁发了奖牌。并要求县人防办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国防动员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沾益县人防办 丁来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