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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人防办  杨明生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党和国家对人防工作十分重视,尤其是第四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把人防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人民防空事业逢勃发展,人防法律法规、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工程建设、平战结合、宣传教育等取得明显成效,人防的地位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已逐步被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所认识。但是,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部分干部群众缺乏长期准备,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人防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

      一是认识难。一些干部群众对人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产生和平麻痹思想。认为和平与发展是世界两大主题,大仗一下打不起来,况且现代战争是高技术条件下的信息战争,人防建设投资大,见效慢,不但劳民伤财,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有的领导认为,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搞人防工程、收易地建设费会影响招商引资,等等。因此,对人防工作不重视、不关心、不支持,致使开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是执法难。199610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各地也制定出台了与《人民防空法》相配套的法规文件。可以说,人防的法律法规已比较健全和完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难执法,执法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问题,虽然人防部门积极督促检查,但一些建设单位仍然拒建、漏建、少建,拒交、少交、拖交,讲困难、讲价钱,不主动、不积极,法律法规得不到很好贯彻落实。

      三是经费难。法规文件规定,人防建设经费要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是比较明确的。但目前各地的人防建设经费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的较少,有的纳入数额小,有的根本没有纳入,投入严重不足,致使人防部门缺乏建设经费、工作经费,工作条件十分困难,无法进行人防建设,无法开展人防工作,制约人防事业的发展。

      四是编制难。第四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后,人防机构编制引起了各级的高度重视,多数地州市人防机构已经单独设置,但人员编制少,内设机构不健全,单位不象单位,形成一个领导带几个兵,该成立的组织也成立不起来,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工作关系十分不顺。一些国家、省级重点人防城市仍未按规定设立人防机构,不是重点城市的县区也未配备专职人员管理人防工作,很多是兼而不管,代而不管,人防工作落不到实处。

      五是协调难。在实际工作中,人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办成一件事情非常困难。比如人防工程建设和收缴防空易地建设费,如果计划部门在下达建设项目时同步下达人防建设计划,建设部门在建设单位未办理人防手续前不办给规划、施工、房产证,按照法律法规给予严格把关,工作将很好开展。但协调起来困难较大,出现“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人防只能孤军奋战,工作较为被动。

     上述几个难点的存在,成为制约人防工作健康顺利发展的障碍,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勇于克服困难,想方设法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理论政策学习,进一步提高人防队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当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弄清为谁执权、靠谁执政、怎样执政,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同时,要继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2001]9号、云南省委[2001]29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规文件,还要学习军事知识、法律知识、人防业务知识、科技知识等。学习中,坚持以工作任务为主体,进行“应用式”学习; 以困难和问题为牵引,进行“研究式”学习;以实践锻炼为基础,进行“体验式”学习;以改革创新为重点,进行“拓展式”学习,充分激发大家的学习兴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懂政策、明方向,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精神振奋,素质提高,增强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主动争取军地双重领导,紧紧依靠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的支持配合。人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靠人防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凑效,必须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和各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的重视支持配合。因此,人防部门要主动请示汇报,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沟通感情为基础,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绩感人;迎得各级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社会理解,不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人防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三是加大人防行政执法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制约人防发展的主要因素。各级人防部门要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推进人防建设的重要任务,使干部职工熟悉法规内容,掌握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义务,知法懂法,坚决克服“软、怕、盲”的倾向,理直气壮的开展执法。同时,要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对人防行政执法进行检查监督,请人民法院、法制、监察部门联合执法,以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四是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各地人防工作相对起步晚,人防宣传教育相对滞后,加之和平时期与群众的日常生活涉及不多。因此,一些干部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有这样那样的模糊认识,人防工作缺乏良好的社会氛围。鉴于多数人防机构刚单设不久,工作难度较大的实际,要把人防宣传教育作为工作的“突破口”,舍得花本钱,舍得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大造宣传声势,广播上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影,报刊上有版面,教学上有课程,使机关、学校、部队、城镇、农村、厂矿企业都认识了解人防、关心支持人防、理解服务人防,以实际行动投入人防建设。

      五是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人防部门的自身形象,对做好人防工作具有很强的感召力。人防队伍素质高低、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如何,对树立人防机关形象至关重要。各级人防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人防办关于《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标准》和全省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总要求,切实抓好思想、业务、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人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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