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防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武装部的领导下,在上级人防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几年来,认真学习贯彻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和中发[2001]9号、云发[2001]29号,文发[20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我县人民防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规范设置机构,我办机构升格为副科级单位,核定编制3人。二是狠抓宣传工作,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我县编印人防知识宣传材料8000余份分送各机关和企业;三是利用国防教育日、三月法制宣传月等时机,在城区设立人防法律咨询点。特别是在城区各中小学校播放人防知识教育录像带,深受师生好评。四是加强防空警报建设,2002年初,我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增设了防空警报器3台,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5%,为提高维护管理水平,与警报设点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奖惩制度和检查维护登记制度;明确各级职责。五是抓好“结建”工作,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砚山县关于依法收缴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通知》。目前,我县已收缴易地建设费52万余元。近两年来,共修建地下室3个共400余平方米。此外,该县针对城区天然溶洞较多,并有一定开发潜力的实际,及时向县政府请示,将城区16个9000平方米天然溶洞无偿划为人防办固定资产。六是组建防空专业分队,为确保战时防空袭斗争和平时应付突发事件以及抢险救灾取得胜利,从县直各部门抽调优秀退伍军人组建50人的工程抢险分队。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